标题 | 苏州科技大学人文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 ||||||||||||||||||||||||||||||||||||||||
内容 | 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2016年研究生招生有关文件规定和会议精神和《苏州科技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复试重点对考生的外语水平、知识结构、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能、思想品德等综合素质进行考察。 二、基本原则 1、择优录取原则:依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1/5)×60%+(复试成绩×1/3)×40% 2、志愿优先录取原则:对一志愿报考的考生,本学院将优先录取。 三、复试方式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综合素质面试三部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50分,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所有复试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 考生抽签确定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及综合面试顺序。 外语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通过交谈和回答问题方式进行,从准确性、流利度、得体性、创造性四个方面评分。 成绩记载方式为50、48、46、44……,各档差为2分,满分为50分。 4、专业综合素质面试: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能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 成绩记载方式为100、95、90、85……,各档差为5分,满分为100分。 五、提交书面材料见我校复试通知书要求。 六、具体日程安排 1、考生报到、资格审查及收取书面材料 时间:3月25日 8:00 —16:00 地点:苏州科技学院石湖校区教六楼411 孙老师 2、考生体检 按学校的复试体检安排进行。 3、复试考生会议 时间:3月26日8:00 地点:苏州科技学院石湖校区教六楼314 4、考生复试 世界史:
专门史:
七、其它 本实施细则中未提及事项按《苏州科技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联系人: 孙老师 联系电话:0512—68415968 举报电话:0512—68415348 电子邮箱:rwtj@mail.usts.edu.cn 人文学院 2016.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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