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天津分中心面试公告 |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网校授课:>>>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2016年度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根据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继续按照业务岗1:10、技术岗1:7的面试比例进行面试。现将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天津分中心(以下简称“天津分中心”)面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抽签及资格复审安排 2016年1月下旬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抽签和面试。资格复审在抽签和面试前一天,具体日期以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当天请考生务必提前到达指定地点,迟到超过30分钟的考生,视为放弃。候考室工作人员将在面试前按照考生抽签的面试顺序,逐一检验考生的身份证原件。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请立即离开。 考生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一)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为一份)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需正反面); 2、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3、《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章,或附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 4、已获得的学历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5、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7、发表论文的原件、复印件; 8、简历中填写的其他资格认证的原件、复印件。 (二)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均为一份)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需正反面); 2、工作证原件、复印件;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确有困难的,在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后,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4、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7、发表论文的原件、复印件; 8、职称资格评聘证书原件、复印件; 9、简历中填写的其他资格认证的原件、复印件。 10、留学回国人员,携带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每位考生资格复审后,在《资格复审表》的“考生签字栏”签字,对于考生出现个别材料不全,且暂不影响审核结果的,须由考生在《资格复审表》上注明情况并签字。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将相关情况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备案。 二、面试名单 (一)业务岗
(二)技术岗
注:★面试名单以姓氏笔画排序。 三、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天津分中心 面试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386号(天津市通信管理局楼内) 联系人:贾欣盈 咨询电话: 022-60351068 18920199907 四、考生特别注意事项 (一)请面试考生接到面试通知后,在2015年12月11日晚17时前发送一封主题为“***(姓名)***(准考证号码)能(或不能)参加面试”电子邮件至邮箱jxy@tjca.gov.cn进行确认,逾期不发送邮件,视同放弃,并依序递补。 (二)请各位考生在近期保持通讯畅通,我中心会随时将有关事项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考生。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天津分中心 2015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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