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北京理工大学与兵器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
内容 | 为支持兵器集团的整体发展,面向未来国防高科技的新挑战培养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北京理工大学与兵器科学研究院根据教育部教研发〔2009〕5号文件精神,开展了北京理工大学与兵器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该项目充分利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在人才培养、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实现战略合作、资源共享、理工结合,着力造就能够把握世界科技发展趋势,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的科技领军人才。2016年本项目的招生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报考条件 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条件。 二、招生方向目录
三、招考方式 1.报名 报考考生请于2016年4月22日前将《兵器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附件1)填写完整后发送至yjszb@bit.edu.cn,邮件名称为“兵器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报名(学院名+姓名)”。 2.提交材料 报考考生须在2016年4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附件2)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或送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教学楼216室,孙老师(收),100081。(已经参加我校普通博士招考的考生除外) 3.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初审由研究生院负责,资格审查合格并通过综合考试的考生方可录取。 4.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于5月7—8日进行(以具体通知为准),包括外语综合测试、两门专业知识测试。面试由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并听取考生介绍硕士生以来的研究工作等。 四、录取 1. 通过综合考核拟被录取的考生,应满足《北京理工大学201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录取。 2.学校于2016年6月底发录取通知书,当年9月统一入学。 五、培养方式 按照“联合招生、合作培养、双重管理、资源(成果)共享”的培养模式,采取“导师组集体指导,主管导师负责”的指导方式。双方遴选出若干名学术造诣深厚,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突出,学术道德高尚的学术骨干组成培养导师组,作为招生、培养的责任主体。一方确定其中一人为第一主管导师,另一方确定一人为第二主管导师,第一主管导师对博士生培养全过程负主要责任,其他导师协助主管导师负有指导责任。 六、其它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4.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的同意。 5.考生提交材料时须交纳报名费200元(待开放网上报名后网上统一缴费)。 七、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处(博招)咨询电话:010-68913781,传真:010-68945112 邮箱:yjszb@bit.edu.cn 各学院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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