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时间 |
工作内容 |
12月10日~ 12月16日 |
学校公布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填写“申报表”并提交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
12月17日 |
部门将符合应聘条件人员的“申报表”、“申报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盖章后上报人事处复核,同时上报部门招聘工作实施细则。人事处对报送材料进行复核,并反馈复核情况。 |
12月18日~ 12月24日 |
用人部门根据本部门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对通过复核的应聘人员组织考核。形成考核评价意见后,按招聘岗位数量的2倍向学校推荐初选人员,同时报“测评汇总表”。对于推荐人选不足两人的岗位,学校将在下次招聘时重新公布岗位。 |
12月25日~ 1月14日 |
学校非专任教师补充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各部门推荐的初选人员进行考核评价,确定拟聘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并将结果反馈给应聘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