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上海市张堰镇信息中心招聘启事 |
内容 | 一、招聘原则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筛选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招聘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爱国爱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心健康; 2、具有国家教委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 4、有一定的采编写基础,工作年限2年以上; 5、有报社及同等部门领导岗位工作经验,或有专业摄影技术特长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具体招聘简章见附件) 1、信息中心主任(1名) 2、信息中心工作人员(1名) 四、招聘流程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按照要求选择申报一个应聘岗位。 报名时间:1月11日—1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应聘人员登记表(可从张堰镇人民政府网站或金山人才网下载);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及有关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中共党员需所在党组织开具证明);近期同底1寸彩色证件照2张。应聘材料恕不退回。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地址:张堰镇人民政府306室(张堰镇康德路328号)。 2、应聘筛选 根据应聘者材料进行筛选,符合条件者凭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址为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的一定比例电话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面试时请携带好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及有关证书的原件,以便工作人员核对。 3、人员确定 根据笔试、面试情况,对符合条件者,进行体检和考察,择优确定录用人员。 五、基本待遇 以上人员一经录用,按规定与单位签订人事代理劳动合同。录用后,以上人员需进行为期6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期间,主任人选基本工资为每月6000元(含四金),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年薪10万元。一般工作人员试用期期间基本工资为每月3000元(含四金),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参照所在单位相关人员待遇享受。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57216370 附件: 1、张堰镇工作人员招聘职位简章 2、应聘人员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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