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宁波市人员调动(流动)政策规定,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调动(流动)人员公示如下: 详见附件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调动(流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574-83867180, 联系人:何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8日 人员信息详情请登录:http://www.nbcc.cn/tztz/201601/t20160111_48999.html
姓名 |
性别 |
学历及学位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钱斌华 |
男 |
研究生博士 |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
管理五级职员专业技术岗位七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