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洛阳市宜阳县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资格复审安排通知 | ||||||||||||||||||||||||||||||||||||||||||||||||||||||||||||||||||||||||||||||||||||||||||||||||||||||||||||||||||||||||||||||||||||||||||||||||||||||||||||||||||
内容 | 各位考生: 依据《2015年洛阳市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实施方案》要求,体检合格人员,依据拟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资格复审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并且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1月14日上午8:30至12: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宜阳县卫生局四楼人事股 (三)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省外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及洛阳市人事局盖章,省内院校毕业生报到证需经洛阳市人事局盖章);盖章单位地址:郑州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洛阳洛南新区行政服务大厅3楼人事窗口); 3、个人人事档案(档案在宜阳县人才交流中心的,持本人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5房间开具查档证明); 4、填写2015年宜阳县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政审表2份(附件2)。 (四)按照《2015年宜阳县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实施方案》的要求,进入考察人员务必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凡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结果及其他相关事宜将于2016年1月15日通过HR资讯宜阳县人事劳动保障网www.yyjobs.com.cn“考录信息”版块予以公示,不再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届时务必登陆查看,凡因未及时登陆查询造成的不良后果,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15838899209(正常工作日时间拨打) 宜阳县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领导小组 2016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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