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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文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 关于公开考调兴文县博物馆工作人员的补充公告 经研究决定,现将《关于公开考调兴文县博物馆工作人员的公告》相关事项补充如下: 1.工作员、讲解员、讲解员(苗族)岗位的报考条件中增加“本县人员有4周年及其以上兴文县事业单位工作年限”内容。 2.考调范围改为“面向宜宾市各事业单位(含中小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册人员考调选聘。” 3.县外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交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考调资格。 4.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经研究,此次考调笔试缴费50元,面试缴费80元,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试缴费80元。 5.报名时间更改为“2016年1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除上述更改外,其余按《公告》办理。 201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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