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南宁市西乡塘区2016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及缴纳考试费 |
内容 | 本次考试报名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及缴费、现场领取准考证。每人限报1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16年1月18日为计算基数。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6年1月18日(如:35岁及以下,为1981年1月18日以后出生)。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一)现场报名及时间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及《报名登记表》(可在网上下载)一式三份到现场进行报名。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报考者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1月18日至1月22日(每日8:30-17:30)。 报名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西乡塘区西耐路178号,新阳中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楼卫计局3号办公室)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 (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同时还需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及1寸彩色证件照3张。 (二)现场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日内提出是否通过报考的意见。对不符合报考的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反馈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对报考城区乡镇卫生院岗位的人员,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由城区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经城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① 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② 通过国家职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③ 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④ 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 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报考者,按规定应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 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16年1月18日至1月22日(每日8:30-17:30)。 (四)改报岗位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地处偏远的乡镇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于2016年1月26日12:00以前以书面形式报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批准后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对确定不开考的岗位,招聘单位须及时通知报考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的前述报考者,统一退费。 改报岗位时间:2016年1月28日-29日(每日8:30-17:30)。 (五)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领取及时间 已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领取时间:2016年3月9日至3月11日(每日8:30-17:30)。 领取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号办公室(西乡塘区衡阳西路11号)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南宁市西乡塘区2016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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