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郴州市汝城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文员招聘公告 |
内容 | 汝城县公安消防大队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征招1名消防文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性质 消防文员主要从事消防勤务(分窗口受理、档案管理、宣传培训、通信保障等岗位)工作,均为公安系统协辅警用工性质,实行劳务派遣,执行消防部队规定,实行军事化管理教育。 二、招聘条件 (一)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二)符合聘用岗位的职责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士官报考者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有较好文字写作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所学专业与聘用岗位相关或相近,法律、工民建、新闻、通信、文秘等专业优先; (三)年龄在20岁至26周岁之间,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相貌端正,举止大方,身体、心理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月19日至2月5日 (二)报名办法和途径 1、现场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无违反犯罪记录的证明及1寸证件照3张到汝城县公安消防大队(联系人:姜参谋;联系电话:15096154837;地址:汝城县第六中学斜对面) (三)、考试 1.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 (四)、待遇 按照《湖南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规定》和湖南省消防总队有关文件精神,消防文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按照“三级九档”实施保障管理(即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级,每级分为一、二、三档,“初级一档”为最低,“高级三档”为最高,每年考核晋档,工资待遇随档递增),“初级一档”为每月2100元。工作期间免费就餐,统一配发制式服装,单位按比例缴纳社会保险650元(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照国家机关实行8小时上班制,节假日正常休息。试用期3个月(含培训时间),试用期工资为80%。 汝城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6年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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