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2015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经研究,拟聘用严丽卿同志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16年1月20日至2016年1月28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6年1月2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兴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7800,联系电话:0775-3766653)。群众如实举报拟聘用人员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准考证号 |
备注 |
1 |
严丽卿 |
女 |
兴业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
管理人员 |
15125056827 |
递补 | 附: 2015年兴业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前公示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ylrc.net/ds/yl/Article.aspx?ArticleID=71742 兴业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代)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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