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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要求,经过笔试、面试等环节,按照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招聘人数及规定录用办法确定以下人员为临床、医技、护理、行政岗位第一批体检、考核对象。现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公示七天。 一、体检时间 进入体检的应聘考生,请于2016年1月25日(周一)上午7:30到医院门诊楼6楼会议室签到并提交材料。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弃权,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提交材料 应届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3份、就业推荐表原件、成绩单原件、四六级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非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四六级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体检要求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 (二)体检前一天的晚饭应清淡饮食,勿饮酒,勿加餐。检查当天早晨应禁食、禁水。(空腹) (三)留尿应留取中断尿(即先排一点尿后,再留尿)。 (四)女性月经期不宜留尿,应在月经干净3天以后留尿。 (五)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六)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 (七)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进行一次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应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个人负担。 (八)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体检考生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迟到。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人力资源部 2016年1月20日 附件:2016年度公开招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第二批)详情请登录:http://hr.zjhtcm.com/index.php?m=Article&a=show&id=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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