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宁波市镇海区经济合作局选调事业人员公告 | ||||||
内容 |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工作需要,报区编委办、区人力社保局同意,我局拟面向全市范围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需求
二、选调条件 1. 宁波大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 录用到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3.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 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适应岗位的能力,身心健康; 6. 有经济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约谈、考察、体检等程序进行。(如果报名人数超过20人,约谈前增设笔试环节,笔试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一)公开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2月2日止。 2. 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者需完整填写《宁波市镇海区经济合作局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能证明本人编制情况的材料以及工作业绩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 3. 报名方式:可选择网上和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者须将《宁波市镇海区经济合作局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电子文档和所需资料的扫描件或图片发送到邮箱jhj@zh.gov.cn,所需资料复印件也可通过邮寄,上述报名时间以具体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2)现场报名。报名时间限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报名地址:镇海区经济合作局办公室(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C2-706室)。报名时应提供报名所需资料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未如实填写有关情况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约谈对象。 (三)约谈 主要了解选调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反映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和业务能力、举止仪表、求实精神、爱好特长等。 网上报名者在约谈时须携带报名材料的相关原件。 (四)考察 根据约谈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由我局对其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综合考察。 (五)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2015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具体办法执行。体检结果为不合格者淘汰。 (六)调动 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报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如无合适人选,经我局研究后报区编委办、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可取消选调名额。 四、其它事项 (一)约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选调期间报名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三)确定考察对象后,考察对象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考察并选调的证明,如未能出具视为主动放弃。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4-86297810 联系人:孙老师、卫老师 电子邮箱:jhj@zh.gov.cn 联系地址:宁波市镇海区经济合作局办公室(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C2-706室,邮编:315202) (五)详情请登录以下网站查询信息: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hhrss.gov.cn)、镇海区经济合作局网站(www.zsw.zh.gov.cn/),相关表格请自行下载。 宁波市镇海区经济合作局 2016年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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