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中南大学2016年单独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章 |
内容 |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中南大学2016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单独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 报名条件 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且满足下列条件: ㈠ 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㈡ 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㈢ 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㈣ 高中三年前五个学期期末成绩排名在年级前10%。 二、 选拔程序 ㈠报名。2016年4月5日至4月25日,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报名,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我校志愿,并按系统提示填写或上传以下材料: 1. 个人陈述(系统中个人陈述对话框处填写)。 2. 中学推荐信的照片或扫描件,推荐信需详实评价考生的综合表现,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3.申请表中成绩信息所列各学期期末具有年级排名的成绩单的照片或扫描件,须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4.如有获奖或学科特长材料须在个人陈述中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 ㈡申请表上传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下载打印考生填写完整的报名申请表,并由考生所在中学在申请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之后将报名申请表照片或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报名信息填写和材料上传完成,提交确认后即完成报名。我校不接受考生纸质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信息及上传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和真实,否则申请无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个人的录取资格和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㈢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资格初审后,我校组织专家于2016年5月30日前完成考生申请材料审核。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 三、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面向全国招生,计划单列,招生计划220人。 根据各省(区、市)获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数按照相应比例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四、录取办法 ㈠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省(区、市)有关规定和我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单独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错误或其他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㈡录取原则 1.录取办法。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对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对应科类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高考成绩(含优惠分,以下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录取专业确定原则。 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计划见附件。 ⑵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高考成绩择优确定专业,高考成绩相同时,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外语成绩仍相同时,文史类或理工类各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⑶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填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五、监督机制 我校的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全面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落实招生工作的纪律与规定。 六、联系方式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校本部第二办公楼301室) 邮 编:410083 咨询电话:0731-88830995 传 真:0731-88830630 电子信箱:admis@csu.edu.cn 监督电话:0731-88879252,88876771 七、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4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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