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思想觉悟,能自觉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以及语言、文字表达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3.岗位要求相关专业背景,学历要求第一学历和最终学历为国民教育系列; 4.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愿意从事高等职业教育事业;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处分; 6.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或非京生源须符合进京条件(2016届毕业生,硕士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 7.每人只允许应聘一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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