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二) | |||||||||||||||||||||||||||||||||||||||||||||||||||||||||||||||||||||||||||||||||||||||||||||||||||||||||||||||||||||||||||||||||||||||||||||||||||||||||||||||||||||||||||||||||||||||||||||||||||||||||||||||||||||||||||||||||||||||||||||||||||||
内容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创建于1881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和科研为一体的省级综合性三甲医院,是泉州地区现代医学的发祥地,编制床位1470张。因工作需要,2016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77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其余届别认定以该认证书年份为准; 4、应聘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届、2015届、2016届毕业生。非2016届毕业生还须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同时具有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 5、应聘大专及以上岗位(序号48护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具有1年及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同时具有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助产专业还须取得母婴技术保健合格证。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医科大学网站(http://www.fjmu.edu.cn)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http://www.fyey.cn)上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2日至2016年2月29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复印件送(寄)至我院人力资源处,所提交的报名材料不接收电子邮件,纸质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若暂时无法提交有关材料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报名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应聘报名表》(附后); (2)自荐材料(含成绩单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材料等复印件); (3)非2016届毕业生另需提供学历、学位、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并打印)、工作经历证明或规培证明;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收取报名费80元/人。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其中2016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考试、面试具体安排及进入面试人选成绩请密切关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www.fyey.cn)“公告栏”下“招聘信息”栏目。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址:泉州市中山北路34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二院人力资源处 邮编:362000电话:0595--22791142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和福建医科大学共同组织实施。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及福建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87981012(医院监督电话);0591-22862537(医大监察室)。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016年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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