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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判工作需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速录员11名,收费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大专以上学历;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年龄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16年1月31日); 4、报考速录员岗位的人员应具备计算机文字速录技能,听打100字/分钟,准确率95%以上; 5、报考收费员岗位,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 6、本科以上学历、2016年应届毕业生,或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薪酬待遇 1、每人每月费用2100元左右,包干使用(含工资、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2、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休假权利。 四、报名方式和地点 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贴近期免冠照片),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报考收费员岗位,还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6年2月14日--26日。 现场报名地点:聊城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1号窗口 报名咨询电话:0635--2189231、8361362。 五、招聘程序 1、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市劳务代理中心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分为专业理论考试、技能考试,分别占总分的30%、70%。 专业理论考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考试用机为台式机,每段时长约为10分钟。 3、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4、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5、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六、签订合同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2016年2月3日 附:《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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