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三级医院从业经历;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6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2016年驻马店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理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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