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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丽水支队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文职辅助人员。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热爱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事业; 2.男女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3.高中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具备一定文字编辑能力。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1.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报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月16日至2月25日上班时间。 3.报名地点:支队114办公室;联系人:王厦;联系电话号码:05782526931;(丽水市莲都区西站路95号,丽水市公安局车管所隔壁) 4.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寸免冠照片1张。 5.招聘程序包括报名(初审)、考察、政审、录用(含试用期)等。相关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相关待遇 可提供集体宿舍住宿,年薪2.4万左右,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保险。 浙江省公安厅高速总队丽水支队 201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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