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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公开选调事业身份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经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研究确定了拟录用人选(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自2016年2月19日起至2月29日止。 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来人、来信、来电,向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党工委组织部、纪检组(监察室)反映。举报电话:0574-87903621,0574-87908009;通信地址:宁波市广贤路999号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党工委组织部或纪检组(监察室);邮政编码:315040。 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党工委组织部 2016年2月19日 附件:拟录用人员名单详情请登录:http://gjgxq.ningbo.gov.cn/doc/zwgk/tzgg/2016_2_19/2456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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