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中专(中师、中职、技校、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到赤水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赤水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3.在赤水市任职满一届或累计任职满3年的村(居)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以上四类人员统称“村(居)干部”); 4.赤水户籍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5. 赤水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工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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