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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将招聘工作人员2名,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窗口服务、仲裁书记员工作,具体招聘要求如下: 1、35周岁以下(1981年2月及以后出生),性别不限,宁波大市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运用电脑办公; 2、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沟通能力和敬业奉献精神; 3、待遇:试用期后应发工资2100元,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报名时间:2月24日——3月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报名地址: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环城北路西段499号) 报名时请随带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7676913 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 201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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