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选调2名专职法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全省法院系统公开选调2名专职法官,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职数 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专职法官2名。 二、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品行端正。 (二)广东省法院现任审判员,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累计满5年以上(年限计算截至2015年12月1日),有涉外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经历的优先考虑。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法学学土学位(专升本除外)并取得法学硕士学位(含法律硕士学位)。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日之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报名: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以及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材料; 2.时间:2016年3月10日前报名;邮寄报名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3.地点: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人事监察办公室;邮寄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兴路118号6单元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人事监察办公室收,电话:0756-2998511,2998529。 4.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一份。可登陆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网(http://www.hqcourt.gov.cn/)下载报名表,报名表须由所任职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情况属实,同意报名”的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自荐材料一份,包括近三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重点突出办案、学习研究以及立功受奖情况,3000字左右;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现任职务、职级、职称证明、相关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一份;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5)本人所承办案件有代表性的裁判文书3份,已发表的理论文章复印件等; (6)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片2张。 以上第1、2、6项材料均需一并提交电子版,第3、5项材料须提交原件供核对。 (二)资格审查 横琴法院收到报名材料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选调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应低于1∶3,如低于该比例,则按1∶3的比例相应减少选调人数。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前2日在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网(http://www.hqcourt.gov.cn/)公布。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业务考核 主要测试参选法官在知识水平、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业务考核分为个人述职、半结构化面试和裁判文书评查,分别按20%、40%、4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业务考核由横琴法院负责组织实施。 (四)组织考察 根据业务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职位1:2的比例确定为差额考察对象,按规定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五)体检 根据业务考核和组织考察的情况,按照选调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将于体检前被告知指定集合地点和集合时间,并由工作人员带领到相关医院进行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业务考核、组织考察和体检情况讨论决定拟任人选。拟任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如没有合适的拟任人选,经研究决定,相应职位可以空缺。 四、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横琴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统筹,横琴法院负责具体实施。 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 2016年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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