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沧州市黄骅市人民医院2016年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切实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市政府批准,现公开选聘一批高学历、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公开选聘。 二、选聘计划 共16名,其中: 护理学专业5名; 临床医学专业5名; 临床医学专业(急救、重症)2名; 麻醉学专业1名; 医学影像专业1名; 中药学专业1名; 财务管理、经济管理专业1名。 三、选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选聘范围为省内、外应往届毕业生,学历要求为: 护理学专业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要求取得护士执业证,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不要求,但须在一年内取得护士执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中药学、财务管理、经济管理专业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临床医学专业(急救、重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以上专业专升本学历除外。 4、年龄32周岁以下:1984年3月12日(含)以后出生。 四、选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黄骅在线(http:∥www.huanghua.gov.cn)、黄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hrsj.gov.cn)、黄骅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hhs120.com)、承德医学院网站发布《黄骅市人民医院2016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截止至2016年3月12日上午,①承德医学院双选会现场接受报名;②在黄骅市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人力资源科报名。③通过电话咨询网上发送报名表、简历和报名要求的其它材料进行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317—5335125,邮箱:hhsyyrsk@163.com。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逾期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6年应届毕业生持毕业院校盖章的《就业协议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有执业资格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黄骅市人民医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份; (5)近期免冠、正面、小二吋、即贴式照片5张; (三)面试 于2016年3月12日下午在承德医学院进行面试,面试分值100。根据各岗位选聘计划,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意向聘用人选。末位成绩并列并超计划的,进行二次面试。 (四)复审 调阅应聘者档案及相关资料,了解应聘者的学习成绩、日常表现。核心专业学业成绩挂科3科(含)以上的、受到纪律处分和刑事治安处罚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意向聘用人选统一组织体检。 (六)确定拟聘人选、公示。复审、体检合格人员,按程序确定拟聘人选。在黄骅在线、黄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黄骅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内对反映问题属实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选聘结果报黄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五、人员待遇及管理规定 1、选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同工同酬。 2、选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往届未就业、未取得执业资格证的选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纪律监督 1、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应聘资格的人员,随时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2、选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17-5320583(市纪委执法纠风室)、0317-5263283(市人社局)。 七、其它 未尽事宜由市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17-5335125。 二〇一六年三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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