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4.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范围 1.201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14、2015年毕业能够经人事或教育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天津市生源专科毕业生:(1)2016年应届毕业生;(2)往届毕业生限年龄小于2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能够经人事或教育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 4.天津市高职院校外省市生源专科毕业生:(1)2016年应届毕业生;(2)往届毕业生限年龄小于2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2014、2015届能够经人事或教育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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