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华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单位2016年提前招聘紧缺医学专业人才公告 | ||||||||||||||||||||||||||||||||||||||||
内容 | 根据华宁县编委《关于下达2016年度编制使用计划的通知》(华机编字〔2016〕1号)文件要求,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妇计中心拟提前招聘紧缺卫生专业人才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岗位及相关条件 (一)招聘范围:全国范围内二本及以上院校培养的2016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相应学位证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4、身体健康,具备从事卫生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 1、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要求 1、报名时间及地点:3月24日在昆明医科大学举行的招聘会上现场报名(云南中医学院、云南大理大学及省外高校的毕业生要求统一到昆明医科大学报名,不受理网络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毕业生需要提交《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经学校盖章的)和身份证、小一寸免冠近照1张、相关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 3、按所公布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应试人员不限比例。 (二)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人社局和纪检部门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考生学科成绩及表现情况确定参加应考人员。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以综合面试为主(分值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学识和综合业务应用能力,且与岗位要求的匹配性,考试结果当场公布。考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应聘者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后续环节,综合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确定为拟聘人员】。 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解决。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六)考核 考察内容为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掌握了解真实情况。 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分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的校园里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出现放弃的,只递补一次)。 (八)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协议,若拟聘用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或不接受补充协议有关规定的内容,则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等证书原件审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未能提供相应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聘任制管理,拟聘用人员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 受聘人员正式到岗工作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保险和福利待遇。 三、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在报名及其应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录用资格。 2、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在面试期间及其办理相关手续时,不能联系或在用人单位发出各项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现场者均按放弃处理。 3、招聘工作坚持回避制度,由县纪委监察、组织和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参与全程监督。 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华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单位2016年提前招聘紧缺医学专业人才岗位条件表》 华宁县卫计局华宁县人社局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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