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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定对芦山县芦阳镇原芦山旅馆进行公开拆迁补偿,需对相关地块及地上建筑物进行整体资产价格评估,评估项目为1880平方米营业用房,1160.0平方米商住用地。现邀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芦山县芦阳镇原芦山旅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二、评估目的 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在现行市场价格。 三、土地评估中介机构选聘方式 采取公开抽签方式确定资产评估机构。 四、抽签时间、地点 抽签时间: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下午3:30 抽签地点:芦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参加抽签的评估机构要求 1、资产评估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注册估价师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机构公章)。 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评估费支付标准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四川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在收费标准下浮51%支付评估费。 七、本项目评估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八、评估机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九、注意事项 中选的土地评估机构须在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下午五时前提供资产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到期不能提供评估报告,我局将拒绝支付评估费,并保留违约责任追究权利。 联系电话:0835-6523289 18981637544 芦山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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