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宁波市港航管理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宁波市港航管理局为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所属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决定委托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港航辅助行政执法人员4名(男性),协助从事日常的港航行政管理。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工作积极,身体健康; (二)学历专业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港航、化工、安全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三)其他要求: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宁波大市区户籍,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四)工作地点:市老三区(其中一个岗位在北仑)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邮箱报名方式 时间:2016年3月11日9:00—3月14日16:00 报考者自行下载及填写应聘报名表,并将应聘报名表发送至邮箱2388417203@qq.com。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人员可以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学位)证书、单位出具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入围名额不替补)。 3、体检。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考核环节。因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考核。考核对象按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察(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工作责任心、为人处事和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 5、聘用。考核合格者,经公示3天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由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被派遣至宁波市港航管理局辅助行政执法岗位工作。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报考咨询电话: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87178977(工作日) 港航管理局87185723(工作日) 宁波市港航管理局 2016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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