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14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江阴市户籍(指社会人员)。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指2016年及以后毕业人员);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包含正在接受处分审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调查的),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其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相关岗位的人员。 专业要求见《2016年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016年无锡市江阴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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