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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博兴县常住户口,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20日至1998年3月20日期间出生)。 4、招聘专业:专业不限。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不能报考。 2016年滨州市博兴县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作者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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