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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永州市中心医院2016年招聘医/技工作人员公告
内容
    根据《永州市市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才招聘工作暂行办法》和我院【2013】38号《永州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医、技工作人员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医、技人员职位58名,其中南院30名,北院28名。详见附件《永州市2016年公开招聘医、技人员职位表》。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三、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具体职位要求见职位表)
    (一)应届毕业生应聘条件:医师岗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和三本),学士以上学位,临床医学相关专业;技士岗位需要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技士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
    (二)往届毕业生应聘条件:医师岗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和三本),学士以上学位,临床医学相关专业。必须在政策规定的时限内取得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证,应具有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工作经历。
    (三)必须符合综合性医院执业类别的要求。
    (四)年龄要求: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应届本科生在25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本科生32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主治医师(中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主任医师(副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特殊、急需专业学历、年龄及资质要求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一)报名
    报名时间及方式:2016年3月8日—14日报名,应聘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一寸照片一张到永州市中心医院人事科(南、北两院)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及《考生承诺书》,每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所有应聘人员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医院人事科组织进行。
    初审合格者,其《报名登记表》、《考生承诺书》以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及照片等资料由医院人事科存查。
    (三)面试、笔试
    总分为100分。首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选,最终以面试、笔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总成绩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录取人选。
    面试。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面试当天在评委库中抽出。应聘人员简单自我介绍2分钟,评委随机提一个问题。面试时间定于2016年3月18日上午8:30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笔试。测试各岗位(医、技)三基知识。笔试工作由医院人事科统一组织。考试当天临时抽出出题人员在医院三基题库中抽题制卷。医、技人员笔试定于2016年3月22日上午11:00-12:00进行。
    面试、考试地点和具体面试、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载明为准。考生须在面试、笔试前1天到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具备中、高级职称应聘人员只面试,不参加笔试。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定于2016年3月24日。
    2、体检人选确定:根据面试、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3、体检组织方式:体检工作由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体检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核人选,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往届毕业生的考核在原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工作由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
    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递补对象。
    (六)公示与聘用
    各阶段入围名单均予以公示。医院根据面试、笔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由人事科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签订合同。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由医院人事、党办、纪检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五、纪律要求
    1、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2、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违者,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3、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六、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3、各阶段入围名单均在医院内网及院内公示栏公示。
    七、本简章解释权归永州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746-8337895 6376317
    监督电话:0746-8329132 6376312
    

永州市中心医院
    

2016年3月8日
    附件:
    1、2016年永州市中心医院医、技工作人员招聘职位表
    2、承诺书
    3、应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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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6:4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