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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拟从长兴县县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在编工作人员1名。现就公开选调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与岗位 长兴县行政中心管理办公室服务科餐饮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长兴县“公益一类且财政拨款”或“监督管理类且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与资格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细致、勤奋踏实;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他不宜办理转任、调动工作情形的。 四、程序与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3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长兴县行政中心管理办公室综合科(地址:行政中心D座402室)。联系人:金晓燕,电话:6256667。 3、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学历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所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向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发出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对象。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五)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调的原则决定拟选调人选,在长兴人事人才网上公示一周。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组织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2016年3月15日 附:长兴县行政中心管理办公室选调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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