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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编外临聘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编外临聘人员21名,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与报考岗位需要的条件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彭山区西街98号),联系电话:028-37626092。 提供资料:《报名信息表》(附件,请自行下载)一式二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资格审查:由各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核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考核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核情况,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三)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选在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临时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区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五险等福利待遇。 五、监督 招聘过程由各部门纪委负责监督。 本公告由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5日 附件【各单位临聘计划】 附件【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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