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攀枝花市西区玉泉街道办事处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
内容 |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攀人社发[2013]387号)文件精神,拟面向玉泉片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40人。 一、 岗位设置 见《攀枝花市西区玉泉街道办事处2016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情况表》(附件1) 二、 基本条件 1、报名公益性岗位必须是持有《四川省就业失业登记证》且认定了就业困难对象的人员。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记录。服从社区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3、身体健康,热爱社区工作,能承担公益性岗位工作职责。 4、年龄(女:18周岁-50周岁,男:18周岁-55周岁)。 5、户籍或居住在本辖区内的人员。 三、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16年3月22日结束(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玉泉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 4、联系电话:0812-3882081 5、报名资料: (1)报名者本人的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2、3、6、7页复印件。 (3)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彩色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 报名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 街办劳动保障站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现场审查。 五、面试 1、本次招募公益性岗位只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现场公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招募,成绩1个月内有效,出现缺额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招募人员确定后,自行到攀枝花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试用 对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5天。 八、公示 对试用合格的招募者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违纪违法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名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按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签订聘用合同:所有聘用人员与玉泉街道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十、待遇:所有聘用人员工资按攀枝花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16年的标准是138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 十一、本次招考人员的岗位由街道根据社区需求统一调配。 攀枝花市西区玉泉街道办事处 2016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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