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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东浦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区工作; 2.品行端正,作风踏实;遵守纪律,服从管理,有较强的执行力; 3.有志于社区工作,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有一定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4.越城区三镇五街道(灵芝、东浦、鉴湖、塔山、蕺山、北海、府山、城南)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2日—2016年3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 2.报名地点:越城区东浦镇党政办(东浦镇锡麟路37号1号楼212室),联系电话:85383301; 3.报名资料:近期免冠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 三、招聘程序 在报名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 四、其他事项 录用后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 东浦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1日 越城区东浦镇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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