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招聘岗位职责及待遇 1.岗位 社区工作人员2名; 2、待遇 按月工资1800元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3、人员管理 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淄博国益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拟派往社区工作,由博山区民政局统一管理和调配使用。 试用期为1个月,每三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内,每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3.具有博山区常住户口,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三年以上工作经历(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为准),1981年5月1日(不含)后出生; 三、报名及录用 报名者于2016年3月28日下午1点前(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本科学历毕业证的扫描件(扫描件要求jpg格式,不得打包压缩,每个文件限制在1M以内)、报名表(报名表文件名为报名者姓名)以附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zp@stuedu.org。邮件不得重复发送! 淄博国益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依据相关资料进行初选,初选合格后,进行测试(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体检、考核,择优录用。 其他未尽事宜,以淄博国益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解释为准。 联系电话:0533-4258158 报名表见附件。 淄博国益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七日 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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