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重点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优先;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3.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熟练操作电脑; 4.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5.根据岗位需要,2名工作人员要求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英语六级及以上水平; 6.条件特别优秀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3日—2016年4月1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治楼612室;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打印并亲笔签名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应聘登记表》1份(电子版请发送至305705659@qq.com);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上原件报名审验后现场归还) 4.初审合格者,将以电话通知;初审不合格者,材料不再退回。 (二)招聘考核 法学院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经学校审批后依法聘用。 三、用工形式及待遇 本次招聘性质为非事业编制,试用期3个月,聘用期限为2年。具体待遇根据学校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确定,享有社保。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侯老师 联系电话:027-88386061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邮编430073。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事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2016年3月23日 附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应聘登记表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