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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昌宁县交通运输系统2016年招聘交通紧缺人才公告
内容
    昌宁县交通运输系统2016年引进招聘
    交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昌宁县交通运输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满足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才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六号)、保山市纪委 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监察《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为加强招聘工作监督的通知》(保人社联〔2014〕14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经昌宁县引进招聘交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引进招聘交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合格、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陷,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符合招聘岗位学历、专业要求及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计划引进招聘交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2名,岗位设置如下:
    
招聘单位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
昌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2人 本科及以上 公路与桥梁;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公路桥梁;土木工程(交通方向);道路与桥梁;工程测量技术(交通方向);土木工程(路桥方向);交通土建工程;公路工程;交通工程。 2016年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组织、人社、交通运输等部门,组成引进招聘工作组,到高等院校进行引进招聘。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4月6日(星期三)13:30-17:30。
    报名地点:昆明理工大学(莲花校区博信广场)。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持身份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2张及能证明其学籍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2.报名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依据招聘条件,对报考者的个人信息及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按毕业生推荐表中的学业成绩平均分由高到低,以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确定面试人员,因特殊情况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工作组在报名时通知)。
    3.组织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仪容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2)组织面试。由招聘工作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由考官现场评分,成绩现场公布,考生现场确认。面试考官5人,由招聘工作组现场临时抽定。
    (3)结果运用。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合格者,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对象。
    4.签订协议
    招聘工作组根据面试结果,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双方现场协商签订《昌宁县交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招聘协议书》。签订协议后如签约毕业生单方违约,视为自动放弃,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5.资格复审
    签约学生毕业后于2016年7月25日以前持引进招聘协议、身份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到县交通运输局报到,并将学籍档案转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交通运输局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后续的招聘环节(时间另行确定)。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由签约学生与招用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确定)。
    6.体检及考核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拟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7.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县组织、人社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8.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招聘纪律
    (一)严肃招聘纪律。招聘工作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招聘工作,实行公务回避制度,严格按照招聘有关规定,办理齐备招聘手续,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严格档案管理。毕业生档案由昌宁县人社局人才市场保存,如有不封存或有异常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严禁弄虚作假。报考者有弄虚作假和违反相关招聘纪律规定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昌宁县事业单位招聘;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规定,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咨询联系电话:
    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0875—7130429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7131399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0875—7120646
    

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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