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招用临聘书记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用临聘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临聘职位和名额 人民法庭书记员2名(其中1名应为少数民族)。 二、书记员岗位职责 从事与审判、执行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招用临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4.年龄:18-30周岁。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7.身体健康。 四、招用临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6日-3月30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者于2016年3月30日前,将相关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1064662613 @qq.com。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 (1)《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招用临聘书记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扫描件); (3) JPG格式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二)考试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于2016年4月 1日上午9:00时,带上身份证到叙永县人民法院(地址:叙永县叙永镇新区)办公楼520会议室参加考试,考试分为听写记录、计算机打字录入和面试。 (三)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情况,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要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 3.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 (四)办理聘用手续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上岗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为优秀及称职者,正式聘用,考核为不称职者不予正式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处理不好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三)咨询电话:0830-6066117 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 2016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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