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漯河市临颍县城建监察大队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加强城市管理一线执法力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采取公开考试、竞争择优的办法,公开选调20名工作人员到县城建监察大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选调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身体健康。 2、热爱城管工作,综合素质过硬;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敬业奉献精神。 3、全日制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9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的; 3、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其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 四、程序和方法 1、报名 报名者详细填写《临颍县城建监察大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本人近期小2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至4月8日 报名地点:县人民办事中心二楼223房间 联系电话:0395—5767375 5767376 2、资格审查 先由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并同意报名的单位加盖公章后报县选招领导小组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名单将在临颍网公示5个工作日。 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要与档案材料记载一致,对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报名人员的干部档案有涂改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的不得参加选调。 本次选调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计划。 3、笔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素质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将及时公示,并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 4、考察 由县选招领导小组负责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调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进行严格考察。考察过程中,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发展潜力和岗位适应性等情况。 考察一般采取听取拟调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有关领导、群众和人事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的方式进行。对考察发现的问题,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核实。 考察组应对拟调人选形成考察材料,提出是否调动的意见。如果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体检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调人选。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调入 拟调人员名单在临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拟调人员到调入单位工作,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临颍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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