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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情况: 招聘岗位及人数:案件管理岗位1人(聘用合同制,无编制)。 岗位职责:主要负责党纪政纪案件管理,开展纪律、作风和履职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纪律审查工作,协助受理办理信访举报工作等。 工作地点:成都高新区管委会(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 (二)岗位要求: 1.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2. 年龄在35岁以下(1981年4月5日之后出生); 3. 要求法律、经管、文学、心理、新闻、政史、社会人口类专业; 4. 有较强的逻辑思维和公文写作能力; 5. 中共党员。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4月19日 (二)报名方式(两个步骤必须全部完成,方可视为报名有效): 1.网上填写并提交报名表。 报名网页链接:http://www.sojump.hk/jq/7683702.aspx(注意:请使用IE浏览器并避开网络高峰期填写) 2.发送简历。 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个人简历(含电子照片),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rczp515@163.com。 三、招聘程序 (一)初试:报名截止后一周内通知进入初试人员,未通过简历筛选者将不再通知。 (二)复试:初试后一周内通知进入复试人员,未通过初试者将不再通知 (三)体检:复试后一周内通知进入体检人员,未通过面试者将不再通知。 (四)政审: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阶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聘用及待遇 (一)体检考察合格后,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待遇从优,按照高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查询网址:www.cdhr.net 咨询电话:028-85155593 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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