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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公共行业类、卫生医务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情况和《2016年彭州市事业单位(公共行业类、卫生医务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五条规定:“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在征得主考机关同意后,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经研究,决定取消部分招聘岗位、放宽部分岗位开考比例,现公告如下: 一、取消招聘岗位 1、由于彭州市人民政府应急保障中心招聘应急保障员岗位(岗位代码01003)实际报名并缴费的人数为1人,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该招聘岗位。 2、由于彭州市中医医院招聘临床岗位(岗位代码03004)、彭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招聘临床岗位(岗位代码03011)实际报名并缴费的人数为0人;彭州市人民医院招聘临床岗位(岗位代码03001)、彭州市中医医院招聘临床岗位(岗位代码03005)、彭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临床岗位(岗位代码03009)、彭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招聘临床岗位(岗位代码03010)、彭州市血吸虫病防治站招聘临床岗位(岗位代码03014)实际报名并缴费的人数为1人,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以上招聘岗位。 二、放宽开考比例 彭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临床岗位(岗位代码03007)实际报名并缴费的人数为2人,开考比例放宽至1:2。 特此公告。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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