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恩施州宣恩县遴选县第二民族实验小学校长公告 |
内容 | 为加快宣恩县教育改革和发展,发挥实验学校教学教研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宣恩县教育局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学校公开遴选筹建的宣恩县第二民族实验小学校长,现将组织实施工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宣恩县第二民族实验小学校长1名。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在全县现任的各乡镇中心小学和初级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正副校长、县民族实验小学和县民族实验中学正副校长以及各乡镇中心学校校长中公开遴选。 (二)遴选人员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热爱教育事业,熟悉基础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具备领导学校教学研究的水平和能力,具有良好品行、职业道德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4、近三年中因身体原因请假超过3个月的。 (三)学历条件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条件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遴选报名。自我推荐或组织推荐于2016年4月18日至19日在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报名时填写《报名表》(贴登记照片1张),提交报考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A4纸复印,查看原件)。各乡镇、县民族实验小学、县民族实验中学原则上自我推荐或组织推荐1名及以上遴选对象(不符合遴选条件不能推荐的除外)。 2、资格审查。由教育局组织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人事股电话通知本人参加能力测试。 四、能力测试和考核 遴选人员能力测试采取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其中笔试30分,面试60分,考核10分。若报考人员超过10人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取前10名参与面试和考核,不足10人时,所有人员参与面试和考核。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考核时,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局班子成员听取考核意见后,作出考核结论,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按岗位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教育局、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适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若因体检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能力测试成绩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宣恩教育信息网、中国宣恩网和教育局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后,按有关程序要求办理任职和正式调动手续。 八、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遴选工作全过程由县人社部门进行监督,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姻亲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也必须回避。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宣恩县教育局人事股5820061 宣恩县教育局 2016年4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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