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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工作程序,确定以下2位同志作为医学科学部项目主任岗位招聘拟接收人选,按照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2016年4月 6日至2016年4月15日)。 各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不适宜担任拟聘岗位的问题与意见,请于2016年 4月15日16:30前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人事局干部处反映。 电话:010-62326459 电子邮件:ganbuchu@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人事局 2016年4月6日 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医学科学部招聘拟接收人选公示详情请参考: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26/info52065.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