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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辅警人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公安辅警人员4名 。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愿意从事公安工作; 2.年龄20-25岁,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大专以上学历,居住在防城辖区的优先考虑。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条件。 4.要求工作细致耐心、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敬业精神。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被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行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报名——面试——试用——正式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4月22日止,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地点: 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情报视频侦查大队(防城港市防城区防港大道250号,即国正对面),联系人:温璧静,联系方式: 18007700400,0770-3297110。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现场报名者将个人简历于4月22日前工作日内到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情报视频侦查大队(防城港市防城区防港大道250号,即国正对面)。 4.报名要求: 报名者需于2016年4月22日之前到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情报视频侦查大队报名,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板2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 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聘用及管理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待遇1200元),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者,工资待遇=1500元(含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购买相关险种费用) 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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