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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河北中医学院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内容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注重素质的原则。同等条件下博士优先录用。
    (三)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原则。
    (四)坚持统筹规划、重点保障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进行。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初试、复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一般应为择业期内的全日制博士或硕士毕业生(学术带头人、海外留学人员、优秀博士不受择业期约束)。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6年河北中医学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中医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应聘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到2016年5月10日。
    (2)电子邮箱:hbzyxygkzp@163.com。
    (3)需提供材料:
    ①《河北中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②《河北中医学院2016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
    ③个人简历;
    ④有效身份证、初始及最高学历学位证、资格证、获奖证书、
    论文论著等材料的扫描件;
    把上述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中压缩后发至人事处电子邮箱(hbzyxygkzp@163.com)。文件夹和压缩包都以“姓名+岗位代码”命名,如:张三001。
    (4)其他要求:每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通过河北人事考试网或发送电子邮件均可报名,选择其中一个报名方式即可,以免重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
    由河北中医学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硕士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新办专业、急需学科等特殊情况可酌情降低开考比例。博士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不低于1:1。
    (二)初试
    1.初试方式:初试由各用人单位负责,一般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同岗位具体考试内容分制及方式于初试前通知。
    2.初试时间:初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各用人单位通知。
    3.初试成绩在河北中医学院网站公布。
    (三)复试
    1、复试人选确定: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选,新办专业、急需学科、博士岗位等特殊情况可酌情降低开考比例,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试。
    2、资格复审:进入复试的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复试人选资格。
    3、复试内容:教师及实验技术岗位以授课水平和科研水平考核为主;教学辅助、辅导员岗位以专业水平和业务水平考核为主。具体考核内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复试组织:由河北中医学院校领导、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用人单位负责人、学科专家组成考核组具体负责复试工作.
    5、拟聘人选确定:考核组就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职业能力、政治思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分,最终以复试成绩排名确定拟聘人选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gov.cn)、河北中医学院网(http://www.hebcm.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中医学院网站(http://www.hebcm.edu.cn)发布招聘信息,请考生及时查看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89926062(河北中医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中医学院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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