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党史研究室2016年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加强党史干部队伍建设,经州委党史研究室领导班子研究,报相关部门审批,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州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具有公务员(含参照管理)身份的中共党员; 2、近2年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以上;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5、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意识; 6、具有扎实的文字综合和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 7、身体健康; 8、符合干部管理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选调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4月15日止。报名地点设在州委党史研究室综合科(双休日安排报名值班)。报名时须交《2016年湘西州委党史研究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提供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2、资格审查 州委党史研究室综合科科根据个人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5,若达不到比例,由州委党史研究室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是否开考。依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考试成绩将及时公示。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州委党史研究室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考察合格的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5、体检 体检由州委党史研究室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6、公示 对拟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7、试用和正式调入 经公示无异议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州委党史研究室报到试用3个月。逾期不来报到,视同放弃选调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调动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三、相关要求 1、资格审查合格的统一发给准考证,由本人到州委党史研究室综合科领取。 2、参加考试时须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严格遵守选调和考试纪律。若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取消参选资格并将相关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 四、本公告由州委党史研究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周兰芳 联系电话:8222193 13974380897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党史研究室 2016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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