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社工委)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社工委)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具体岗位参见《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社工委)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考,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录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含当日,仅限工作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1号楼1222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社工委)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照片请提前张贴好)(附件2);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若在报名表已经张贴照片,则不再提供彩色照片); 6.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2.《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3.本公告中有关年龄的计算截点为2016年3月31日。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经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统一参加笔试。考生需凭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形式为公文写作,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进入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60分以下者不计入排名,无体检、录用资格。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范围:按报考者总成绩高低进行等额体检;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资格复查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试用期合格,则继续聘用;若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正式录用后,与人才派遣机构签订派遣劳动合同。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社工委)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28333050。 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 2016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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