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16年专业技术岗自主招聘实施方案 | ||||||||||||||||||||||||||||||||||||||||||||||||||||||||||||||||||||||||||||||||||||||||||||||||||||||||||||||||||||||||||||||||||||||||||||||||||||||||||||||||||||||||||||||||||||||||||||||||||
内容 | 为实现医院“人才强院”战略,进一步规范招聘工作,提高人员素质,优化人才结构,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报送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3〕111号)要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医院发展和建设的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为保证医、药、护、技等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单位情况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2、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2、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3、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学历条件 所有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的2016届毕业生,起始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不考虑专科和成人教育起点学历,其中拟聘护理岗位学历不含三本毕业院校学历,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需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四)岗位招聘计划
三、招聘信息发布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16年度专业技术岗公开招聘方案经市教委和人社局审批后,将在医院官网主页(www.tjtcm.cn)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hrss.gov.cn)进行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发布期内不接受报名。 四、公开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日程:2016年4月11日至4月22日 2、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为: 护理部岗位发送至zyyfyhuli2016@163.com 其它岗位均发送至zyyfyzhaopin2016@163.com 邮件题目格式必须为“拟报科室+姓名+手机号”,报名成功以收到医院自动回复的邮件为准,应聘者只可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word格式,在医院官网发布的招聘计划中下载填写) (2)汇总表(excel格式,在医院官网发布的招聘计划中下载填写) (3)个人简历电子版 (4)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协议书扫描或照片格式 (5)所能提供的各证件扫描或照片格式(英语类、计算机类、获奖荣誉类、其他类等) (6)以上所有文件请打压缩包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压缩包文件名改为 “拟报科室+姓名+手机号”。 (7)应聘人员须在报名表中明确应聘岗位。 4、联系人:人事处 韩莉 联系电话:27986058 (二)资格初审 医院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初审后,对于笔试人员不足1:3的招聘岗位,减少或取消相应岗位,医院将在官网进行发布,并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相应的应聘人员,审核通过且报考岗位不能开考的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完全满足申请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均有资格参加笔试,医院将通过官网发布资格初审合格进入笔试人员的名单,对于不符合医院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告知。 (三)笔试 应聘人员均参加由医院自主命题的专业科目笔试,采取闭卷纸笔作答形式,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实际得分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不计入总成绩,仅作参考),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笔试具体时间安排和考场分布将在医院官网首页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笔试考务工作由医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依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量1:3的比例筛选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结果将在医院官网首页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阶段提交的各类材料是否真实,包括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历证明、三方就业协议书(填写毕业生信息)原件及复印件。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参加面试的资格,由此形成的人员差额,从同一岗位应聘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需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可关注医院官网查询面试事宜。 (五)面试 面试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并接受天津中医药大学、市教委、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答辩、结构化面谈或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实际得分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安排及结果将在医院官网首页发布,发布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录取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达不到合格线60分者不予录用。 医院将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等额选择应聘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相应录取名单将在医院官网首页发布,发布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体检 体检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由医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医院可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面试考核结果发布后另行通知。 (八)考察 录取人员的考察由医院人事处会同岗位所属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期内科室主任可对拟录用人员的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综合能力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核依据之一,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1、不具备岗位工作能力; 2、以虚假信息通过笔试和面试环节; 3、存在人格缺陷或其他精神疾病; 4、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接收录用手续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考察阶段递补按照招聘单位意见进行。 (九)公示 将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情况将在信息发布范围内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作决定,公示后人员不再进行补录或变更工作。 招聘工作要坚持原则,规范操作;要严肃招聘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投诉、举报电话:022-27986077。 五、办理入职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将拟聘人员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医院人事处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此次公开招聘人员聘用期内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及日常人事管理均按照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执行。 六、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有效期至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七、未尽事宜由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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