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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先试用后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计生流动人口服务员1名; 创业园工作人员1名; 文化站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服务居民,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婚; 3、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强计算机应用和文字写作能力; 4、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4、杭州市常住户口(萧山、余杭除外)。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1日-4月13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凯旋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江干区景昙路136号)。联系人:毛文娟,联系电话:86480063。 3、报名要求:报名者按规定填写《凯旋街道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1张)。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结婚证、学历证书、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计生工作相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可电话查询笔试成绩,查询电话86480063。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到60分的,不列入体检对象。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按弃权处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至低分排序,以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组织考察。对录用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公示5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录用人员工资福利参照杭州市社区工作者待遇(含五险一金)。 八、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凯旋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江干区凯旋街道办事处 2016年4月6日 附件:凯旋街道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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